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纪检监察 > 纪检工作动态

监督全覆盖 “有形”更“有效” ——南京市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纪实

发布日期:2021-09-22 16:59    来源:南京日报   字体:[ ]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市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部署,着眼于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监督治理效能,不断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注入了强劲动力。

  延伸监督触角,实现全面覆盖

  2018年1月25日,南京市监察委员会(简称市监委)挂牌成立,与市纪委合署办公,全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迈出关键一步。此前,全市11个区监察委员会已相继成立。

  按照一体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要求,本次改革更加聚焦主责主业,选优配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力量,其中直接从事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机构数、人数分别占总机构、总人数的81.8%、82.2%。

  为实现监察全覆盖,市监委报请省监委同意,根据江北新区国家级新区特点,向其派出监察工委,赋予监察法规定的7项监察措施使用权力,探索了省级以上开发区监察机构建设路径;指导各区监委向镇街共派出28个监察员办公室,切实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

  与此同时,按照“全面派驻、分类设置、职能明确、权责一致”原则,我市持续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在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及市属企事业单位中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其中,在市级党和国家机关设立29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覆盖76个市级部门;在市属企事业单位探索派驻监督多元路径,对4家市属国企派驻纪检监察组,对17家市属企事业单位派驻监察专员,对12家市属事业单位由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实施监察覆盖。

  为擦亮派驻监督“探头”,切实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市纪委监委制定实施派驻机构工作规定和办案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研发派驻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完善派驻考核评价机制,明确派驻机构职责定位、业务流程、工作机制及绩效评估,扎实推进派驻机构监督“一组一品”特色化、办案规范化、作风建设常态化建设,有效确保监督精准嵌入。据统计,近四年来,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9415件次,立案164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96人,自办案件占比连续四年上升。

  凝聚监督合力,提升工作质效

  围绕发挥制度优势、凝聚监督合力、释放治理效能,市纪委监委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力量整合、工作联动、成果共享等机制,着力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个监督”统筹衔接、贯通融合,为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在今年疫情防控监督中,市纪委监委从相关职能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等抽调精兵强将,组建疫情防控监督工作专班,实行“室组地”联动,协同联动全市12个专项督导组、8个一线督导组,建立重大事项调度、信访举报核实、舆情监测引导、问题收集督办、督审联动协同等机制,精准开展专项监督,推动压紧压实“四方责任”,督促各责任主体及时回应和解决民生诉求,严肃查处疫情防控中的履责不力等问题,为贯通各项监督、凝聚监督合力、释放体制机制活力作出了生动诠释。

  “室组地”联动监督模式,不但在疫情防控等应急状态下有效发挥作用,在日常监督中也屡立战功。今年,市纪委监委深化开展“两个专项监督”,各派驻(派出)机构、党风政风监督室、各监督检查室,以及各板块纪委监委、国企高校纪委,坚持“小切口解决大问题”,聚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民生领域群众“急难愁盼”,突出农村集体“三资”、物业管理和养老机构管理等重点领域,共同参与,上下联动,深入开展专项监督工作。现已发现问题线索292件,立案查处115件。

  此外,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在推进多方联动上发挥职能优势,积极主动作为。据统计,近年来经各派驻机构分析研判、初核和协助调查,报请市监委指定区监委管辖案件即达45件,有效促进了办案工作协同高效开展。

  市委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的统筹衔接、协同高效机制也在不断健全。市委巡察机构适应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制定《关于深入推进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增强监督合力的意见》等规定,与组织、宣传、政法、审计、信访等部门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持续提升巡察的深度与精准度;出台指导意见,推动各区加强区委巡察机构与区监委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协作配合,实现巡监协作“1+1>2”的效果;坚持巡视巡察同向发力,在市及各区接受上级巡视期间,实行巡视巡察联动。五年来,市委巡察机构通过实施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及提级巡察,累计开展14轮巡察,实现市委管理党组织巡察全覆盖,政治巡察“利剑”震慑作用不断彰显。

  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

  今年,市委党校教授张华民连续第三年被聘为市纪委监委特约监察员。“参观审查室、听专题汇报,列席纪委全会……履行特约监察员职责的方式很多。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真切感受到了强力正风反腐所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也近距离感受到了纪检监察干部的使命、责任与担当。”张华民说。

  2019年4月,22名首届市监委特约监察员上岗,分别来自教育、医疗、科技、文化、环保、金融、媒体等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建立实行特约监察员制度,是市纪委监委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的重要举措之一。

  坚持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机构设置、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双报告”制度,定期向省纪委监委和市委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2021年9月,市监委还将邀请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等,专题视察市监委组织开展的精准脱贫、污染防治、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监督工作;10月下旬,市监委还将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在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的同时,市纪委监委严格执行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反对腐败,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强化自我监督约束,深入开展“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全省纪检监察干部“八严禁”和南京市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行为提醒等要求,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

  全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助力“四个监督”全覆盖从“有形”向“有效”转变,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2017年以来,累计处置问题线索10万多件次,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36万多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800多人次,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1127份。

收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