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度外部法律顾问备选库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07 13:44 来源:审计法务部 字体:[ 大 中 小 ] 为进一步加强省环保集团外聘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管理,充分体现外部法律服务的专业性,提高外部法律顾问法律服务质量,拟重新遴选外部法律顾问,更新备选库,现向社会公开征选外部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及团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交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固定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证明材料,包括经营场所产权证明证书或者租赁协议复印件;
3.未受过司法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近五年内未受到律师协会纪律惩戒或通报批评,设立时间不足五年的,自设立起未有上述处罚记录;
4.未在诉讼、非诉讼中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集团及所属企业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5.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管理规定等情况。
(二)律师团队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外聘法律顾问团队应在与集团及所属企业业务相关的领域或者集团及所属企业委托事项范围内,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
4.日常法律顾问团队应具备大中型企业法律合规风险防控的丰富经验。主办律师(负责人)应连续执业8年以上且担任大中型企业法律顾问5年以上,其他人员应连续执业3年以上,专业能力较强,具有较高的执业水准;
5.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近5年内未受到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未受过通报批评或委托人的举报投诉;
6.未在诉讼等纠纷处理过程中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集团及所属企业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7.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业管理规定等情况。
二、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采取自愿申请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集团将对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并最终确定集团2026年度外聘律师事务所备选库入库名单。
三、申报材料
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团队申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外部法律顾问入库申请表(请见附件1)。
(二)律师事务所资格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有效年审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成立批文、年审记录、办理执业责任保险证明文件,固定经营场所或办公地点证明材料,包括经营场所产权证明证书或者租赁协议复印件。
(三)律师事务所简介,包括总体情况(包括成立时间、人员规模等)、擅长领域、竞争优势和荣誉。
(四)服务团队成员(负责人及其他成员)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简历(含教育背景、履历、理论研究成果、资质、职务、荣誉、执业年限、擅长专业领域、工作实例和成功案例、服务对象等)、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央企或省属国有企业(包括二级子企业)服务经验证明材料等。
(五)法律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方式、响应时间、质量保证、服务承诺等。
(六)服务收费标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常年法律服务收费标准、上限及可提供优惠,专项收费标准、上限及可提供优惠等。
(七)承诺书(请见附件2)。
以上材料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所有材料均需盖律所公章,多页材料还需在骑缝处加盖公章。
四、入库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4月17日17:30,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视为放弃参加遴选。同一律师事务所可以根据不同专业领域申报不同律师团队,但所有申报材料应由该律师事务所统一提交。
2.报名材料要求:请按照公告中报名材料的要求提供纸质版一套和电子版一份。纸质版材料装订成册并用档案袋密封,档案袋上应注明报名律所名称,封口处必须加盖律所公章。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shb20230913@163.com。
3.报名材料送达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宏俊街33号省环保集团科技创新基地北楼1121办公室,联系人:陈女士,电话:025- 52372535、18251814602。
(二)评审
集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报名资料进行评审,综合衡量律师事务所的信誉、实力,律师团队的专业能力、实践经验、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等,择优入库。
(三)正式入库
经集团总经会审议后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团队统一纳入2026年外部法律顾问备选库。律所入库后集团不承诺有业务发生,实际业务由集团及各子公司产生需求时自主聘用。集团将定期对备选库进行动态调整和更新。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库资格。
(二)我们承诺对应征者提供的信息材料采取保密措施。
江苏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4月7日
附件1江苏省环保集团外部法律顾问入库申请表.docx
附件2承诺书.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