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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环保集团科技创新基地办公载体招租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17 18:30    来源:江苏省环保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字体:[ ]

  为加快科创基地空置载体盘活利用,提升国有资产运营效益,根据《省国资委关于加强省属企业房产出租管理的通知》及公司相关规定,江苏省环保集团科技创新基地对多栋科研办公载体实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项目概况 

  本次公开招租共设多个独立标段,涵盖南区1栋、南区5栋、北区2栋等多栋楼宇不同楼层办公载体,意向方可单独报名任一标段,也可同时报名多个标段,分别竞价、分别成交。


 

南区1



南区53F



南区54F



南区55F



南区56F



南区57F



南区510F



南区514F



2

 

  共同说明事项 

  1.面积确认: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的责任,不调整租金价格。 

  2.燃气配套:所有标段均无燃气管道预留,仅北区2幢、南区1具备燃气接入条件其余标段不具备燃气接入条件;承租人如有燃气使用需求,须自行办理设计、施工、接入、验收等全部手续,并统筹考虑后续排污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由承租单位自行承担。 

  3.租赁期限最短不少于1年,最长不超过5年,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即为租期起始日。 

  4.租金支付:按半年支付,自房屋移交之日起推算。 

  5.费用范围:本公告所述租金均不含物业费、水电费、燃气费等;物业、水、电、燃气等费用另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6.租赁保证金:承租人须缴纳1个月租金标准的租赁保证金;租期届满,承租人按约定腾空房屋且房屋及附属设施无损坏的,一个月内全额无息退还。 

  7.转租限制:成交后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项目转租、分包给第三方,否则招租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8.现场踏勘:报名单位应当在报名前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房屋全部状况;一经报名,视为对房屋权属、面积、设施、水电气、相邻关系、环保、消防、经营环境等情况均无异议 

  9.北区2栋特别说明:该标的已于2026625日至78日发布首次公开招租公告,公告期内无有效意向承租方报名响应。根据《江苏省环保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房产出租管理办法》规定,本次招租租金底价在首次公告基础上进行调整 

  二、承租方资格要求 

  (一)报名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授权书加盖公章);不接受自然人报名承租。 

  (二)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单位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 

  (四)承租企业经营业态须符合园区环保科创产业导向,禁止引入有污染、噪声等不符合园区定位及招租人认为不适宜的经营项目。 

  (五)资格条件中重要内容无失实或弄虚作假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报名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等不适合作为本次承租主体的状态(须提供书面承诺书)。 

  三、交易方式 

  本次招租以租金底价为基础实行竞价: 

  公告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采用协议方式租赁,直接确定其为承租方; 

  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招租人采用经评审的合理高价法确认最终承租单位。 

  四、报名需提交材料 

  报名单位授权代理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下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招租人有权拒绝其报名: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委托授权书(加盖公章); 

  5.公告要求的相关书面承诺函; 

  6.租金报价单(注明报名标段,加盖公章)。 

  五、时间安排及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时间:2026717 

  报名截止时间:2026730日(北京时间18整) 

  报名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宏俊街341432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8252011197 

  六、其他说明 

  请各报名单位认真阅读本公告全部内容,按招租要求准备报名材料,相关文件格式自拟,并按指定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报名。 

  意向承租整栋或多个楼层的企业,可在报名时同步提出整体承租申请,另行协商优惠方案。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江苏省环保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江苏金环科创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
   附件:承诺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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