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至合肥国家高速公路张店枢纽至滁河大桥(苏皖界)段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全本公示
发布日期:2023-02-23 13:55 来源: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字体:[ 大 中 小 ]2023年02月15日,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组织对“南京至合肥国家高速公路张店枢纽至滁河大桥(苏皖界)段扩建工程”开展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工作组通过现场检查、资料查阅、现场讨论的形式,认为该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合格,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现对“南京至合肥国家高速公路张店枢纽至滁河大桥(苏皖界)段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如下:
建设单位: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验收调查单位:江苏省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南京至合肥国家高速公路张店枢纽至滁河大桥(苏皖界)段扩建工程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02月23日—2023年3月24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805181188
通讯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梅子洲路69号
附件1:南京至合肥国家高速公路张店枢纽至滁河大桥(苏皖界)段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pdf
附件2:南京至合肥国家高速公路张店枢纽至滁河大桥(苏皖界)段扩建工程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pdf
附件3:南京至合肥国家高速公路张店枢纽至滁河大桥(苏皖界)段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